七年之痒,来擦一管皮炎平


我对我表姐和表姐夫这对CP最深的印象不是他们站在金色的大厅,一个穿婚纱一个穿西装的样子。

几年前我亲临了一次他们的分手现场。

我记得我怀着愉快的心情去广州找我表姐玩,结果她带我去宜家家居,并让我跟她一起把一卷看起来像死尸一样的床垫扛回家,我们还为这个床垫买了两块钱公交车票。

我一路上很气愤地问,你干嘛不让你男朋友来帮你扛,她默不作声。

到了她家楼下,她突然说,我跟你峰哥哥(她男朋友叫峰)分手了。

我愕然。

我准备把这房子买下来,他找到房子就搬出去。她说。

我没吱声,但是心里在默念——我靠,原来就是分手了没人帮抬床垫才让我来的!

然后我陷入了他们俩的回忆中。

我想起峰哥哥第一次来我们家吃饭,想起他告诉我,他从高中就开始喜欢她,上课的时候还偷偷看她,说看到她的成绩表想这个女生斯斯文文怎么学习成绩这么差。

峰哥哥把臭脾气的她当成神一样供着。

跨过差不多十年的恋情,突然划上休止符,这种感觉就像正在奔向结局的电影突然,嘎达,结尾曲响起,字幕徐徐上升。

他们家的客厅原来摆了两辆折叠自行车,一绿一红,却只剩下红色那一辆。鱼缸里的金鱼零零星星,还似乎有点呼吸困难,闹分手的恋人,连氧气泵也不给人家开。还有那只有两个我的体积那么大的玩具熊,我真难想象峰哥哥当时是怎么抬回家去的。

他们分手的原因还真有那么一点深度,深到我都开不了口去安慰。她想留在广州,而他想回家乡。我很悲壮地想起陈奕迅唱的《富士山下》,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她面无表情地坐在客厅跟我说他们吵架的事情,说得很大声,好像是故意说给在房门里面的他听一样。于是他也在房间里放情歌,放得很大声,好像是故意放给房门外面的她听一样。

我觉得很搞笑。但是说实话,我真怕他们分手,因为我表姐这种刁蛮挑剔鬼,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很难能有第二个男人能跟她处另外一个十年。

所以,后来他们结婚,我站在台下看着聚光灯打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还感觉有点恍惚。峰哥哥牵着她的手,拿着麦克风说,我跟她,前前后后走过差不多十年。

我鼻子一酸。想起那些年我给她白白抬过的床垫。

他最后还是为她留在了广州,还和人开了家小公司。他们好像并肩在一起,在抵御大城市淘沙弱者的一波波巨浪。

从高中到出社会,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我不知道他们一起走过多少路,看过多少风景,但我很庆幸,他们浪费给对方的时间始终没有白费。我说不出结束一段多年的恋情会是怎样的体验,但我想,在一起的那些漫长的岁月和细碎的回忆,一定会像鲨鱼一样一口把你吞掉。

我的第一个剧本就是以他们为原型去写的一个关于十年的爱情故事,从初稿到定稿,但从初稿到定稿,我突然又看懂了很多事。

其实生活很不像电视剧,很多时候并不需要什么爆炸性的节点让自己突然在某一刻去放弃喜欢一个人,但是其实生活又很像电视剧,也从来没有什么大事情让自己在漫长的岁月里坚持喜欢一个人。

毕竟人都是很害怕改变的动物。

所以如果你有喜欢的人,何不赌上时间去征服。如果你有喜欢很久的人,反正你再也很难喜欢上别人,不如干脆点,就耗上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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